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3〕19号)和《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有关规定,为保证2022级院内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组织机构
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闫宏远
副组长:闰明涛 佟丞
成员:闫芹芹、辛见弟、冯译萱、赵书畅、刘佳莹、马聪凯
负责:转专业学生的报名、审核、面试、录取等工作。
学生转专业监察小组
组长:石志红
副组长:庞秀言
成员:梁淑轩、白利斌、翟永清、张傲天、胡铭洁、周才、刘柯雨、王天艺、杨雅僮
负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各项工作、接收并向转专业领导小组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接收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2.符合退学条件的;
3.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接收计划
专 业 | 专业人数 | 接收计划 |
化 学 | 180 | 18 |
材料化学 | 50 | 5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50 | 5 |
录取规则
1.按转专业学生前两学年的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2.转专业学生前两学年的总评成绩为该生在该专业前两学年的必修课的平均成绩,所占比为30%。
3.申请院内转专业学生需参加学院举行的面试考核,成绩占比为70%。
4.考核内容:化学专业的基础知识。
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将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于9月2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在学院内公布。
2.学院于9月26日前公布拟转专业学生总评成绩。
3.学生院内转专业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河北大学普通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交学院。
4.学院根据院内转专业录取规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9日17:00前将《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学院上报材料说明》、《院内院内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统一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10月初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学院为院内转专业学生做好各项后续工作。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学生转入专业(类)应符合国家对专业(类)的体检要求(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就读或不宜就读的专业详见学校通知附件4)。
2.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成后,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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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